
為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三看四態”戰略部署,按照江南新城總體布局,加快推進江南新城“產業業態”轉型升級,根據《關于拆除或搬遷工業企業補償政策的實施意見(試行)》(富政函〔2011〕75號)、《富陽市人民政府關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實施意見(試行)》(富政函〔2014〕118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江南新城實際,目前已制定出臺了《富陽區江南新城拆除工業企業補償方案》。
因江南新城建設需要,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在春江街道、大源鎮、靈橋鎮范圍內規劃的江南新城核心區域及其拓展區域內,拆除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工業企業,力爭在5年內完成拆除,其中造紙企業到2019年底前完成停產騰空,具體企業按區政府公布確定的年度拆除計劃實施。
針對拆除工業企業,將根據土地、排污權、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停業損失等內容按標準進行補償,并設置提前簽約獎、提前拆除獎、職工處置獎等內容按標準進行獎勵。搬遷過程將始終按照“陽光拆除、一口定價、結果公開”的制度嚴格執行。
根據“拆遷要集中、淘汰要集中、收儲要集中”的三集中要求,和“服務于產城轉型、服務于基礎配套、服務于產業布局”三服務原則,今年啟動江南新城2017年先行區塊范圍內的工業企業拆除工作。
2017年工業企業拆除范圍主要為江南新城核心區塊春江街道春南東區塊、大源鎮杭黃站場區塊、靈橋鎮羅山區塊的所有工業企業,具體以實施方案為準。日前,指揮部將立即部署入企調查工作,第一批計劃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含),完成被拆除工業企業的測繪、評估工作;2018年1月31日前(含),完成被拆除工業企業補償協議簽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