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10月25日江蘇省環保廳從各設區市抽調70余名業務骨干組成12個檢查組,啟動全省秋冬季節大氣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此次交叉互查將持續至2018年3月31日。內容主要涉及固定污染源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高架源”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企業治理設施安裝運行情況及“小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情況。
記者10月25日從省環保廳獲悉,省廳從各設區市抽調70余名業務骨干組成12個檢查組,啟動全省秋冬季節大氣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此次交叉互查將持續至2018年3月31日。
據悉,此次全省秋冬季節大氣污染防治交叉互查的內容主要涉及四方面:
一是固定污染源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重點對企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安裝、運行情況進行抽查,檢查污染防治設施是否按環評或當地環保部門要求建設,運行維護記錄是否齊全并與實際相符,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臨時停產等行為。
二是“高架源”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重點督查在線監控數據達標情況,檢查自動監控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是否與環保部門聯網,是否反映企業真實排污狀況,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篡改、偽造自動監控數據、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等行為。
三是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企業治理設施安裝運行情況。重點對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高VOCs排放行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開展檢查,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等環境違法行為。
四是“小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情況。對“小散亂污”企業,各設區市環保部門需及時提請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予以整頓取締,做到“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
對交叉互查中發現的問題,江蘇省環保廳將組織督察組進行后督察,確保整改落實。對互查中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將反饋相關市環保部門,并對檢查反饋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督促企業整改到位,被檢查市環保部門需對整改情況書面反饋,逐一銷號。對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集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整體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且大氣污染問題十分突出的城市,江蘇省環保廳將實施掛牌督辦或公開約談,并同步采取區域限批等措施,確保交叉互查取得實效。(來源: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