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今年兩會上,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宣布2017年將對湖南、安徽、新疆、西藏、貴州、四川、山西、山東、天津、海南、遼寧、吉林、浙江、上海、福建等15個省進行環保督察。7-8月,中央環保督察組(第二批)將進駐四川、吉林、浙江、海南、西藏、青海、新疆,這8省將迎來新一輪“關停潮”。面對環保關停大潮的來臨,有些合法企業或有淵源的爭議企業是否要成為關停大潮的犧牲品?看律師如何為合法企業做維權解讀。
企業關停的法律定性不清晰,關停的原因到底有哪幾種?
面對環保關停大潮的來臨,有些合法企業或者有淵源的爭議企業在遇到環保關停的壓力下,是否需要成為關停大潮的犧牲品?
北京吳少博律師結合多年企業行政維權經驗總結:大部分法律規范傾向于把行政關停作為一種行政處罰來定性,但是還有一些情況把行政關停戴上了行政強制的色彩。企業關停的法律定性不清晰,企業主面對關停手足無措,到底應該怎么辦呢?
企業關停的原因我們總結了以下五種:
1、政策性關停
征收方以一個任務或者命令式的政策關停企業,是帶有政策導向性的。針對的是一個省或市的范圍內所推行的整體工作,政策性關停可能會出現大范圍內的關停或者某一類具有共同特征的企業被關停。在北京的非首都功能疏解、浙江的“三改一拆”等都是政策性的關停。
2、環保性關停
環保性關停在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概率逐漸變高,因為禁養措施和環保力度加大,一些帶有污染性的中小型行業都在進行關閉關停,特別在江浙滬地區尤為常見。污染行業的關閉關停是大勢所趨,企業主要對這方面有充分認識。
3、產業性關停
像上海的“198工業用地減量化”和“五違必治”,這兩項政策主要是對一些工業上能耗大、污染大并且經濟貢獻比較低的工業場地進行關停和騰退。這是繼續發展必然必然會遇到的選擇性問題。
4、用地性關停
用地性關停主要是企業可能涉嫌違法用地的情況,這種性質的關停就很有可能會導致企業被拆遷的結果。很多企業在實踐中改變了集體土地的用途,農用地或者養殖地卻被用于了工業建設,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違法用地進行拆除。
5、處罰性關停
企業關停最后一般都會落實到處罰和強制行為上。處罰性關停是指企業存在消防、安全、環評等不達標的情況,為了達到處罰的目的,征收方會采取一些關停手段。
面臨關停,企業要思考哪些事情?
有這么多情況都會使企業面臨被關停的風險,當面臨關停的時候,企業要思考哪些事情呢?
一、了解關停的相關政策
了解政策的大趨勢是什么,才能更好地維護權益和發展;明白作出關停的的行政主體是誰,才能有針對性地實施下一步的復議或者起訴;知道補償政策是怎樣的,才能游刃有余地和征收方談補償;對關停周期的安排了如指掌,才知道應該如何確切計算停產停業損失等。
除此之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應的法律法規來看,沒有規定企業必須全部直接關閉關停,有的時候還會實施限電限產、罰款、實行停業整頓或實行一次性關停關閉,這方面存在著法律的遞進關系,這是關于企業關停的具體實施程序。
二、如果沒有到期關停,會有什么后果
如果企業由于主客觀原因沒有按照征收方的指示到期關停,由于關停具有強制性,征收方就可能會采取一些處罰措施和強制手段。輕則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強制關停,重則被吊銷營業執照和許可證,甚至還會出現暴力執法、暴力拆除等,這在現實生活中也是遇到過的。
企業關停的后續措施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界定,所以企業主遇到關停會六神無主。整改后能不能重新申請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關閉關停后能不能重新營業?重新營業的標準是什么?關停后的資產如何處理?補償怎么計算?
三、損失額度統計或評估以及可否滿足轉產要求
要求相關部門賠償損失的數額一定要結合實際,做到心里有數。不少企業在被關停以后,為了繼續生存下去往往會采取一些措施進行轉產。要把賠償的數額和企業下一步發展結合起來。
我們對被關停企業維護權益的路徑有以下建議:
一、向關停主管部門陳述企業自身情況,包括損失,企業發展前景,企業關停后續安排爭取政策扶持。
二、向企業產業發展主管部門反饋情況,積極爭取產業導向政策和資金。
三、對關停行為要求其上級機關進行復議審查或進行司法審查。
四、對企業的改造升級進行預訂方案設計。
五、協調征收相關部門積極談判。(來源:中國網、吳少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