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廣電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為確保2017年全國印刷復制發行市場秩序穩定,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輿論環境與文化氛圍,根據全國“掃黃打非”工作整體部署和總局《關于做好2017年印刷復制發行監管工作的通知》(新廣出發〔2017〕4號)要求,2月15日至3月3日,總局會同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國家版權局、中國印刷技術協會組成4個督查組,對北京、河南、湖南、廣東、四川、陜西、寧夏7個省(區、市)的83家印刷復制發行企業和出版物市場進行了專項督查,共對35家違規企業給予行政處罰。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督查組圍繞今年確定的重點監管內容,對北京、河南、湖南、廣東、四川、陜西、寧夏7個省(區、市)的48家印刷復制企業、22家圖書音像制品零售企業、4家報刊亭和9家出版物批發交易市場進行了隨機抽查,并對當地新聞出版行政管理和文化執法部門監管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了督導。本次專項督查的地區是根據兩會代表駐地、2017年“掃黃打非”行動對印刷復制發行監管的不同要求,以及有關舉報線索來源確定的。
(一)隨機抽查企業
督查組要求各地提前提供印刷復制發行市場主體名錄庫,并聯合當地管理和執法部門,按照“雙隨機”要求,開展了隨機抽查。原則上每個省(區、市)抽查2個市(區),抽查企業數量不少于8家。
(二)現場查處問題
督查組對現場發現的證照制度不上墻等管理隱患,及時糾正,進行批評教育;對較重的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屬地管理責任,指導當地管理和執法部門現場取證、制作筆錄,并限期查明案情和辦結案件。
(三)組織反饋座談
督查組在檢查后召開座談會,聽取了當地關于開展迎接黨的十九大印刷復制發行專項行動和開展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圖書排行榜、網絡發行專題整治等工作的部署安排,反饋了督查情況,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在這次專項督查中,北京、河南、湖南、陜西等省(市)管理執法部門查處違規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廣東省局嚴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審讀審批關;寧夏區局專門印發加強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的通知;湖南省長沙市、四川省成都市、陜西省寶雞市管理執法部門配合得力;陜西省西安市管理執法部門查處任務落實不到位。
截至3月10日,各地執法部門共對21家印刷企業和14家發行單位給予了行政處罰,并將1家涉嫌銷售盜版影視劇及淫穢色情音像制品的發行單位移交公安部門核查處置。
(一)印刷企業
1.北京市京都六環印刷廠。該公司違規接受非出版單位委托印刷出版物《文物》。北京市通州區文化委員會對其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2.北京市朗翔印刷有限公司。該公司違規接受個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漫畫史記.千古一帝》。北京市大興區文化委員會對其作出沒收非法財物1本、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3.河南省鴻運印刷有限公司。該公司無印刷委托書違規承印出版物《山東省教師招聘考試歷年真題解析及押題試卷 教育理論基礎》。河南省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4.河南省鄭州豫興印刷有限公司。該公司無印刷委托書違規承印出版物《河南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河南省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100元、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5.河南省新鄉市電科印務有限公司。該公司無印刷委托書違規承印出版物《河南師范大學學報》。河南省新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6.湖南省越來越好印務有限公司。該公司無準印證違規承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茶陵譚氏通志》。湖南省長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200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7.湖南省騰峰印務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無準印證違規承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湖南會計》。湖南省長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沒收非法財物10本、沒收違法所得1100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8.湖南省長沙市雅高彩印有限公司。該公司無印刷委托書違規承印出版物《開放課堂課程導學案 科學》。湖南省長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沒收非法財物4本、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9.湖南省長沙新恩印刷有限公司。該公司無準印證違規承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株北人》。湖南省長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00元、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10.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耀文印刷廠。該公司為包裝裝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擅自兼營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廣東省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對其作出罰款1萬元、責令停業整頓1天的行政處罰。
11.廣東省東莞市盈聯印刷有限公司。該公司無印刷委托書違規承印出版物《崗廈村文氏的前朝后代》。廣東省東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7251元、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2.四川省川林印刷有限公司。該公司未驗證準印證違規對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小天使報》進行排版。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60元、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13.四川省七彩印務有限公司。該公司未驗證準印證違規承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小天使報》。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60元、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14.四川省成都金恒信印務有限公司。該公司無印刷委托書違規承印出版物《時光留影》。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10元、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15.四川省盛大印象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擅自兼營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文化旅游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沒收印刷品、罰款1萬元、責令停業整頓10天的行政處罰。
16.陜西省五二三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該公司無印刷委托書違規承印出版物《岐山縣殘疾人事業志》。陜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17.陜西省永琛快速印務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無印刷委托書違規承印出版物《同步拓展與訓練》。陜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18.陜西省寶雞市岐山縣人民印刷廠。該公司無印刷委托書和相關部門審批手續違規承印宗教類讀本《阿彌陀佛十念必生法》。陜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其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9.陜西省寶雞市盛德彩印有限公司。該公司無準印證違規承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心隨好貓》。陜西省寶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500元、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陜西省寶雞市盛章教育印務有限公司。該公司無準印證違規承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生如夏花》。陜西省寶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88元、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21.寧夏捷誠彩色印務有限公司。該公司無準印證違規承印內部資料性出版物《青龍人》。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其作出沒收樣張1份、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發行企業
1.北京市旭日金榜(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該公司未經審批,擅自變更經營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文化委員會責令其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北京市文雁軒科貿中心。該公司存在進銷貨清單未加蓋發貨方和進貨方單位公章的違規行為。北京市大興區文化委員會對其作出警告、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3.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亞卡影音之城。該公司銷售未署出版單位名稱的出版物(音像制品)。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文化旅游局對其作出沒收出版物1256套、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4.河南省鄭州桃源圖書有限公司。該公司銷售《楊洋》等未署出版單位名稱的出版物。河南省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沒收出版物214冊、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5.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優尚書局。該公司銷售《楊冪》等非法出版物。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非法財物236本、沒收違法所得73.1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6.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惠君書店。該公司銷售《李易峰》等非法出版物。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非法財物64本、沒收違法所得385.6元、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7.湖南省魅麗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該公司銷售《鹿晗》等非法出版物。湖南省長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沒收非法出版物24本、沒收違法所得16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8.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鄧再紅音像行。該公司銷售《兄弟連》等非法音像制品。湖南省長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沒收非法音像制品16張、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9.廣東省廣州市三暉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該公司銷售《人物造型特輯》等非法出版物。廣東省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對其作出沒收非法出版物13冊、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10.四川省恒緣音像店。該公司涉嫌銷售盜版影視劇及淫穢色情音像制品。該案已被移交至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11.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一聽鐘情音像制品經營部。該公司銷售《仇恨的罪惡》等非法音像制品。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對其作出沒收非法音像制品30盒、吊銷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12.陜西省寶雞市知味書屋(渭濱區店)。該公司銷售未署出版單位名稱的明星寫真畫冊及光盤。陜西省寶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13.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博文書店。該公司銷售《明星特輯》等非法出版物。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其作出沒收非法出版物58本、沒收違法所得46.38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14.寧夏周末文匯書店。該公司銷售《明星》等非法出版物。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其作出警告、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從這次專項督查和總局監管掌握的情況看,近年來,違規的印刷復制發行企業比例有所降低,違規的程度有所減輕,各地監管工作取得了成效。但是,印刷企業不驗證委托手續、發行單位銷售侵權盜版出版物等問題依然存在。各地管理和執法部門必須高度重視,不斷強化“四個意識”,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做到管理力度更大、標準更嚴、措施更實,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提供有力保障。
(一)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一是7個被督查地區對本次查處的35家違規單位的行政處罰要全部落實到位,特別是對停業整頓的單位,要到期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經營。陜西省局要督促西安市局落實好有關行政處罰。二是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一核查整改,落實監管責任。對出版物市場,要提高檢查頻次,重在追根溯源,加強進銷貨渠道管理;對印刷企業,要嚴格落實“五項管理制度”,著重加強承印驗證管理,切實堵住監管漏洞。三是對被處罰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進行法規培訓,提高其守法經營意識,并在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前,對被處罰單位的整改和經營情況開展一次“回頭查”。
(二)研究解決重點問題
北京市局和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要重點關注在非首都功能疏解中出現的名存實亡的“僵尸企業”,以年度核驗為契機,加大清理和整治力度。河南省局要著重研究治理盜版盜印、銷售非法音像制品問題。湖南省局、廣東省局要加強對印刷電商平臺的調研,將其納入管理范圍,規范網絡印刷行為。四川省局要對非法銷售淫穢色情音像制品組織開展專項治理。陜西省局要對違規印制宗教類印刷品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寧夏區局要對非法銷售侵權盜版出版物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其他地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
(三)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一是要提高信息化監管水平,加快推進印刷復制委托書網上備案系統全國聯網進程,甘肅、湖南、四川、福建等省局要力爭在年底前接入全國主干系統。二是廣東等具有信息服務平臺的地區,要試點開展印刷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工作,為向全國推廣積累經驗和提供借鑒。三是要認真開展以“雙隨機、再提高”為主題的“3•15”質檢活動,推動質檢工作成為行業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四是要通過教育培訓、日常檢查特別是案件查辦來提高基層管理和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
(四)完成全年監管任務
一是按照總局《關于做好2017年印刷復制發行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此次督查為契機,深入開展貫穿全年的迎接黨的十九大印刷復制發行專項行動,要結合本地實際部署好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圖書排行榜、網絡發行等專題整治工作。二是各地要將集中清查和專題整治相結合,通過集中清查推動專題整治深入開展,通過專題整治鞏固集中清查效果。三是各地要及時向總局報送2次集中清查和3個專題整治情況以及查辦的典型案件。總局將在年底前對印刷復制發行監管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給予表揚。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