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總局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圍繞“雙隨機、一提高”的活動主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抽樣、檢測標準,以隨機抽取被檢查省份、單位、產品,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方式,對10個省(直轄市)及部分中央在京的共100家圖書出版單位進行了圖書印制質量抽查;對20家獲得綠色印刷認證的印刷企業進行了圖書環保質量抽查;對10家光盤復制企業進行了光盤復制質量抽查。結果顯示,圖書印制單冊質量合格率為97.96%,批質量合格率為98.20%;圖書環保質量符合率為100%;光盤復制質量合格率為69.52%。
依據監督抽查要求,隨機抽取了10個省(直轄市)及部分中央在京的共100家圖書出版單位。其中,北京10家、天津10家、黑龍江10家、安徽8家、福建8家、山東10家、湖南10家、廣東12家、陜西10家、青海2家、中央在京10家。從上述出版單位庫存的500種528,630冊圖書中,共抽取檢測樣品11040冊,涉及印刷企業近270家。
經檢測,抽樣圖書中,共有45個品種225冊不合格,涉及9個省(直轄市)的32家出版單位和37家印刷企業,單冊質量合格率為97.96%。其中,有9個品種批質量不合格,涉及6個省(直轄市)的8家出版單位和9家印刷企業,批質量合格率為98.20%。
根據監督抽查要求,隨機從北京、天津、黑龍江、福建、安徽、山東、湖南、廣東、陜西、青海10個省(直轄市)分別抽取了2家獲得綠色印刷認證的印刷企業,共計20家。每家企業抽取2種樣品,共計40種。其中,印有“綠色印刷產品”標志的圖書樣品占抽樣總數的55%。
圖書環保質量技術檢測依據《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 2503-2011)的規定,對受檢樣品中16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和8種可遷移元素(以下簡稱“目標物質”)的含量進行了檢測,并判定其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經檢測,僅有異丙醇、丙酮、正丁醇、甲苯、乙苯、鋇等6個目標物質被檢出,且含量均符合相關環保質量標準要求,環保質量符合率100%。
從抽查檢測情況來看,通過近幾年綠色印刷的實施推廣,在各地管理部門積極引導,行業協會著力推動下,各出版單位和印刷企業環保意識顯著提高,能夠優先選用綠色環保原輔材料,積極改進生產工藝,圖書環保質量得到整體提高。
根據監督抽查要求,從北京市部分音像市場抽取了在售的光盤類音像電子出版物。共計21個品種147張CD或DVD類光盤。涉及10家光盤復制企業,其中北京4家、天津1家、上海2家、廣東3家。
經檢測,21個檢測品種(每個品種實測5張)中,有7個品種32張不合格,涉及2個省(直轄市),4家復制企業,光盤產品復制質量合格率為69.52%。其中,32張不合格產品全部為DVD類光盤。
針對今年“3.15”質檢活動監督抽查的結果,各地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圖書質量管理規定》及有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規定,嚴肅處理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落實質量管理職責。一方面,對批質量不合格的,要給予出版單位和印刷企業行政處罰,并限期完成清理和整改,在復檢合格前,批質量不合格產品不得進入流通領域;另一方面,對單冊圖書不合格和光盤復制質量不合格的,要督促相關企業增強質量意識,完善和落實內部質量控制制度,針對檢測反映出的問題,進一步改進生產工藝、嚴格執行標準、加強成品質量檢驗。
各地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要在2017年2月底前將圖書批質量不合格相關行政處罰或處理情況報送總局。總局將對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并對監督抽查活動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揚。
北京市
1.中國書店
2.北京燕山出版社
3.北京集惠印刷有限責任公司
天津市
4.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
5.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
6.天津市豪邁印務有限公司
河北省
7.三河市靈山紅旗印刷廠
8.雄縣鑫鴻源印業有限公司
安徽省
9.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出版社
10.合肥華星印務有限責任公司
湖南省
11.湘潭大學出版社
12.長沙鴻和印務有限公司
廣東省
13.廣東省地圖出版社
14.佛山市順德區帝圖印刷有限公司
15.廣東省地圖出版社有限公司
青海省
16.青海人民出版社
17.青海日報社印刷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