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近日,廣東省東莞市發布東莞市重點揮發性有機物(VOCs)行業環保準入要求通知,全市劃分為VOCs重點控制行業禁止準入區域、嚴格控制區域和一般控制區域,印刷、塑料制品等12個行業禁入東莞環城路內。
廣東東莞發布東莞市重點揮發性有機物(VOCs)行業環保準入要求通知
近日,針對導致大氣中臭氧、細顆粒物(PM2.5)濃度升高的主要污染物之一——VOCs,廣東省東莞市市環保局發布了東莞市重點揮發性有機物(VOCs)行業環保準入要求通知。
印刷、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等12個行業納入VOCs重點控制行業
根據該通知,東莞將重點控制包括煉油與石化、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溶劑型涂料、油墨、顏料、膠粘劑及其類似產品制造)、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合成纖維制造(錦綸、滌綸、氨綸纖維制造)、表面涂裝(含金屬及塑料表面涂裝)、印刷(含長臺絲印)、制鞋、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電子元件制造(覆銅箔層壓板及印制電路板制造)、紡織印染、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含初級形態塑料、合成樹脂制造以及溶劑型膠布、人造革、合成革制造)在內的12個行業。
劃分VOCs重點控制區域,12行業禁入東莞環城路內
全市劃分為VOCs重點控制行業禁止準入區域、嚴格控制區域和一般控制區域,進一步嚴格VOCs重點控制行業環保準入。禁止準入區域為環城路范圍內和各鎮街中心區域(由鎮街自行劃定);嚴格控制區域包括莞城、東城、南城、萬江等四個街道環城路范圍外區域以及厚街、大嶺山、寮步、長安、虎門等鎮街;一般控制區域是指除上述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一般控制區域。
按照要求,VOCs重點控制行業新增VOCs排放量的項目實施總量削減替代制度,由項目所在鎮街提供VOCs排放總量指標來源,確保逐步削減區域內工業VOCs的排放總量。凡未取得VOCs排放總量指標來源的項目,暫停審批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禁止準入區域不再建設印刷等新增VOCs排放的重點控制行業項目(市級以上重大項目除外)。(來源:大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