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澎湃新聞網”報道了一起典型的造紙廠偷排污水的環保案件。一企業竟然喪心病狂地將國家明令禁止的土法化學制漿所排放的廢液偷偷排入滋養著千萬福建人民的閩江。
2016年1月,為了整治福建日益突出的環保污染問題,福建省環保廳將75家企業列為省級掛牌督辦案件。近日,一家頂風作案的紙業被當地環保部門當作典型查處。
涉事企業是位于南平市延平區樟湖鎮的湖光紙業公司,為躲避打擊,將國家明令禁止的土法化學制漿轉移至移動車輛上進行竹子漚漿生產,在環保部門檢查時迅速轉移,實行“游擊戰”。
據執法人員介紹,2016年1月18日,福建省環保廳執法人員會同南平市延平區環保局執法人員突擊檢查該公司,發現大量己漚好的竹漿。執法人員沿著排水土溝查找污水源頭,最終兩部經改裝的大貨車漚漿生產池,產生的漚漿廢液未經處理直接外排。
環保部門稱,經采樣監測,企業排放漚漿廢液的pH值竟然高達13.9。可達到《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危險廢物標準。按照“兩高”的司法解釋,危險廢物屬有毒物質。
目前,延平區環保局已依法將該案移送延平區公安分局偵辦。同時,按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延平區環保局按程序對湖光紙業的漚漿廠房實施查封。
根據網上資料,南平市湖光紙業2001年12月11日在南平工商注冊,起初主要生產經營包裝紙、瓦楞紙,現轉型生產各種神紙、冥紙。
若此次事件被定性為排放有毒物質,那么湖光紙業相關負責人將要等待的處罰結果就不僅僅是罰款外加拘留數日了事,而是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