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
三部委聯合發布
《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
(財稅[2015]71號)
指出該辦法將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首批試點行業為石油化工和包裝印刷行業。
《辦法》附件1 VOCs排污收費試點行業范圍表
包裝印刷 |
C2319 |
包裝裝潢印刷 |
指根據一定的商品屬性、形態,采用一定的包裝材料,經過對商品包裝的造型結構藝術和圖案文字的設計與安排來裝飾美化商品的印刷 |
《辦法》中第六條 VOCs排污費按VOCs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計征。計算公式如下:
VOCs污染當量數=VOCs排放量(千克)/VOCs污染當量值(千克)
----備注:VOCs污染當量值暫定為0.95千克----
包裝印刷行業排污者的VOCs排放量,應根據生產工藝過程中投用原輔料及回收有機溶劑量,按物料衡算法進行計算。
----請注意:此處明確按物料衡算法進行計算----
2015年9月25日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
三部委聯合發布
關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裝印刷等試點行業
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征收標準等
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5〕2185號)
加急
從發布的時間上來看,該通知是發布于9月1日北京市發改委發布的《關于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標準的通知》(京發改[2015]2003號)之后,文件中第一條提到如下兩層意思:
❶合理制定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促進企業主動治污減排。VOCs對環境損害程度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廢氣中主要污染物大體相當。
❷各省(區、市〉價格、財政、環保主管部門要按照統籌處理好“穩增長”與“調結構”、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因地制宜,綜合考慮當地大氣環境污染防治形勢要求、Ⅴ0Cs污染物環境損害和治理成本,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石油化工、包裝印刷等試點行業ⅤOCs排污征收標準,并逐步調整至與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基本相當的水平。
2015年9月1日
北京市發改委發布
《關于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標準的通知》
(京發改[2015]2003號)
《通知》第一條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石油化工、汽車制造、電子、包裝印刷、家具制造行業征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具體行業范圍見附件。
---說明:在北京市發布的通知中將收費范圍擴大到了書刊印刷。與此同時,試點范圍也擴展到了汽車制造、電子和家具制造行業。----
《通知》第二條中明確了北京市的排污收費標準,具體為:實施差別化的排污收費政策。通過揮發性有機物清潔生產評估、排放濃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當月未因污染環境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10元;存在未安裝廢氣治理設施,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或揮發性有機物超出本市排放標準等環境污染行為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40元;其他情況收費標準為每公斤20元。
2013年12月12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環保局聯合發布
關于二氧化硫等四種污染物排污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發改[2013]2657號)
該通知第一條提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排污收費標準調整為每公斤10元,氨氮排污收費標準調整為每公斤12元。
----說明:三部委發布的加急文件中提到,合理制定石油化工、包裝印刷等試點行業ⅤOCs排污征收標準,并逐步調整至與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基本相當的水平。此次ⅤOCs排污征收標準收費定為20元基準,高于二氧化硫等四種污染物排污收費標準。與加急文件中提到的“調整至與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基本相當的水平”不符。----
2015年11月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征收細則》
京環法[2015]33號
《細則》中第二條明確排放量核算的辦法一般采用產污系數法核算VOCs排放量。既然是按照產污系數法計量排放量,那么各種產污系數就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細則》附件1給出了主要行業VOCs產污系數表,表中系數最高的細分領域為:
系數最高排名 |
行業 |
對應行業代碼 |
細類 |
產污系數 |
備注 |
1 |
包裝印刷 |
C2311 書報刊印刷 C2319 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 |
溶劑基凹印 |
2 |
|
2 |
溶劑基柔印 |
1.2 |
|||
3 |
其他 |
1 |
|||
4 |
水基凹印 |
0.8 |
|||
5 |
平張膠印 |
0.7 |
|||
6 |
家具制造行業 |
C2110 木制家具制造 |
油漆 |
0.6 |
|
7 |
石油化工行業 |
C2614有機化學原料制造 |
環己酮 |
0.22 |
|
8 |
C2653合成纖維單(聚合)體制造 |
醋酸纖維 |
0.15 |
||
9 |
包裝印刷 |
C2311 書報刊印刷 C2319 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 |
水基柔印 |
0.15 |
|
10 |
石油化工行業 |
C2653合成纖維單(聚合)體制造 |
丙烯酸纖維 |
0.13 |
在試點的五大行業16細分門類121種污染源中,產污系數排在前十位的中間,包裝印刷細分門類就有6種。而這中間倍受關注的是平版膠印的系數確定,在印刷行業,平版膠印主要用于書刊印刷,在三部委發布的試點行業細分門類中,原本不在之列。而在最后的細則文件中,不但將平版膠印列入其中,還以70%的高系數出現,讓很多業內人士不能理解。
在平版印刷車間,業內一致認定的產生VOC氣體的原輔材料有:油墨、潤版液、洗車水、涂布液和膠粘劑。文件中系數統一以油墨度量,是否有所偏差。隨著近年來,在行業內大力推動綠色印刷、清潔生產工程,印刷企業通過采用環保材料,VOC排放量已有大幅降低,如現在大型的印刷企業已采用免醇潤版液、大豆油墨、水性光油等材料,系數的確定需重新核定。
此外,平版印刷生產過程中油墨主要依靠紙張滲透和表面氧化結膜干燥,揮發物很少,平版印刷不屬于污染制造方式。2012年,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調研,以及多家企業提供的多種平張印刷油墨的檢測數據,平版膠印油墨的VOCs含量均在3%以下。
北京印刷協會調取了不同印刷企業近期的原輔材料消耗情況,按國家三部委通知中給定的油墨、潤版液、洗車水、涂布液和膠粘劑系數進行核算,以油墨作為核算平張印刷生產VOCs排放量的基數,產污系數均不超過30%。
再有,原輔材料使用量的多少和具體的印刷生產工藝密切相關,有的企業換版量大、有的企業以長版活居多,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材料量不同,自然消耗和揮發量也不盡相同。
三部委發布的文件中明確包裝印刷行業以物料平衡法作為VOCs排放量的計量方法,而北京市發布的《征收細則》中則建議用產污系數法。北京印刷協會對6家印刷企業進行了實地計量測算,發現產污系數法核算的量一般為物料平衡法的3-5倍。一家北京代表性的印刷企業表示,如果用物料平衡法計算,月繳排污費大約在10萬左右;而用產污系數法計算,月繳排污費差不多接近50萬。這確實是比較大的差異,如果不能明確哪種方法更接近實際的情況,會給正處于微利時代的印刷企業造成巨大的負擔和壓力,企業根本無法消化。
1.重新核定書刊印刷的產污系數,確定比較合理的計量方式,起到既達到通過收取排污費是新環境治理,又能維持行業健康發展的目的;
2.發揮環保先進單位的作用,帶動全行業積極開展清潔生產,采用環保綠色的原輔材料。如可對通過清潔生產或通過綠色印刷認真的企業給予獎勵和減少收費的政策。
印刷業是服務首都核心功能的不可或缺的產業,是文化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印刷業是有責任由擔當的行業,是最早積極推動綠色印刷提升企業環境治理意識的行業。面對越發嚴重的環境問題,印刷行業應擔負起應有的責任,對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持肯定支持的態度。印刷行業希望在政策具體執行的過程中,能發揮印刷企業、行業專家、主管部分、行業協會等多方面的參與和主觀能動性,制定出可操作、便于執行、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制度,讓印刷企業心甘情愿、明明白白。
希望印刷業的未來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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