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蘭州市民李女士買了一只草原興發“綠鳥雞”,回家后卻發現調料包的生產日期是2012年,與外包裝的生產日期2013年差了一年!李女士說,“綠鳥雞”的保質期才一年,這只雞的生產日期一下推遲了一年,讓人怎么敢吃呀?
9月4日,李女士在東方紅廣場某大型超市購買了一包草原興發牌的“綠鳥雞”,準備回家燉給母親吃。沒想到,她放調料時發現調料包上印的生產日期居然是2012年。李女士當即找出“綠鳥雞”的外包裝,看到印在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是2013年7月8日。按照外包裝上的日期算,這是一只新鮮雞,但是按照調料包上的日期算,這只“綠鳥雞”已經過期了,因為“綠鳥雞”的保質期只有一年。
次日,李女士再次來到該超市,向負責銷售的廠家工作人員反映情況,誰知工作人員卻讓李女士“隨便上哪反映”,讓她的親朋好友“也再別吃了”。直到李女士欲向超市投訴時,廠家工作人員才表示會進行調查,讓她回去等結果。然而在等待了數日之后,廠家保證的處理結果卻遲遲不見。
昨日上午,李女士攜帶內外生產日期相差一年的“綠鳥雞”包裝,來到皋蘭路工商所投訴,工作人員留下“證據”后表示會進行調查。
當日下午,李女士又一次來到該超市,發現外包裝上生產日期為2013年7月8日的“綠鳥雞”仍未下架,她又買了一包,發現里面的生產日期仍是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