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將一起幾乎即將轉變為重大群體性案件的勞資糾紛及時妥善調解處理。
據了解,張某等人的勞資糾紛主要是由于他們在某公司工作后,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產生了矛盾,公司要辭退他們。為此,他們要求公司支付兩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法定節假日補償金等,雙方協商未果,引發勞資糾紛。為尋求政府幫助,張某等30人集體相約到市勞動仲裁院要求調處解決。市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啟動聯動調解機制,統合相關行政部門人員力量,并發揮聯合調解的優勢,從聯合調委會挑出有豐富調解經驗的調解專業人員組成聯合調解工作組。考慮到既要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要維護用工企業正常管理制度,避免不穩定因素的產生,實現勞資雙方的雙贏,市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第一次組織張某等人與該公司代表進行溝通協調,從早上8點半一直調解到中午12點半未果。
第二次又對雙方進行調解,擺事實、講道理,但由于雙方之間摩擦較大,存在一些誤解,都堅持不肯讓步,案件調解陷入了僵局。工作人員經調查了解發現,在這起勞資糾紛中,張某等20多人有相關證據證實其主張,其訴求較高,公司方也有自己的理由,雙方都有一定責任。通過進一步調查,工作組發現職工方都非本地人,在溝通上和生活方面急需社會的關懷與幫助。于是工作組從這個方面入手,積極做張某等人的思想工作,對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并聯系各種社會治安機構,積極幫助張某等人解決現實的困難。在工作組的努力下經張某等人被感化,做出了讓步。同時調解員向企業方告知了《勞動合同法》、《浙江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對企業方存在的違法行為一一指出,分析其利弊,最終企業方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同意工作組的建議,愿意接受調解同意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等各項費用的近20萬元。
市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調解員工作至深夜,在他們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握手言和,在一紙調解協議上慎重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上手印蓋上公章,所有款項在當天全額兌現。短短幾天,市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使一起原本認為較為復雜的群體性勞資糾紛在短短幾天內得到了妥善解決,工作效率受到勞企雙方的一致好評。雙方當事人都非常感動地說:“你們的笑臉感化了我們,你們內心的真情感動了我們,你們真是我們的父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