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署檢查組首站奔赴首都“護城河”——河北,對廊坊、保定、石家莊的出版物印刷企業進行了督導檢查。《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跟隨檢查組深入企業,檢查發現河北印刷企業管理基本規范,但也有部分企業存在印刷委托手續不齊備、印刷臺賬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檢查:事先定方案 隨機查印企
此次專項檢查中,總署根據當地出版物印刷企業名錄事先制定了周密的檢查方案。檢查組會同當地新聞出版及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部門,采取“事前不打招呼、到達當地隨機抽查”的方式,突擊檢查了3個地區的10家出版物印刷企業。
檢查組由總署印刷發行管理司副司長曹宏遂帶隊,每到一家企業,就直接進入生產現場提取在印的出版物樣品,檢查有無制售非法出版物和淫穢色情出版物,是否存在盜版盜印行為,是否執行五項管理制度,重點檢查是否執行印刷委托制度和規范管理印刷臺賬等。檢查組還檢查了總署印制發放的《印刷復制行政執法記錄冊》使用情況,并調研當地印刷企業經營發展狀況。
檢查中,河北省新聞出版局局長李曉明,廊坊市和保定市、石家莊市主管新聞出版的領導同志及三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周密部署監管工作,并和檢查組充分交流。
問題:手續不齊備 臺賬管理不規范
受檢的10家企業中,3家企業處于停產狀態,5家企業存在違規經營現象,主要表現為以下兩類問題:
沒有執行承印驗證制度,無合法或規范委托手續從事印制活動。檢查中,有5家企業不能現場完整地提供在印的12種出版物的圖書期刊印刷委托書或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具體可分為3類情況:一是無合法委托手續從事印制業務,9種出版物涉及這種情況;二是無規范委托手續從事印制業務,表現為1種出版物只有出版單位開具的委印單而沒有正規有效的印刷委托書,1種出版物書號與印刷委托書中的書號不完全相符;三是印企擅自接受轉委托印刷業務,表現為1種出版物在出版單位沒有開具新的印刷委托書情況下正在印刷。對這3類違規情況,檢查人員當即進行批評指正,責令停止違規經營行為,暫扣收繳有關在制品和出版物,要求企業限期補齊相關委托手續,并由當地立案調查處理,限期報告處理結果。
部分企業沒能執行承印登記制度,沒有按規定規范完善地在《出版物印刷登記簿》(簡稱臺賬)上登記。表現為有的企業臺賬長時間不登記,沒有專人管理;有的企業臺賬登記不規范,沒有按規定填寫委托書的編號等。對此,檢查組當即要求企業設置專人管理臺賬,限期補齊并規范填寫臺賬。
廊坊市蘭新雅彩印有限公司則受到檢查組表揚,該公司嚴格執行五項管理制度,印刷委托手續齊備,臺賬管理規范。其自創的樣書編號制度,在每本樣書書脊上方都貼有寫著編號的標簽,所有樣書按編號整齊排放在書柜中,根據標簽上的編號即可找到相應的臺賬頁碼和委托書手續。
分析:
雖重監管 執法仍存薄弱環節
檢查組總體調研當地印刷業監管情況后,作出如下分析。
十八大召開前的重要時間節點,當地黨委、政府及印刷業行政部門高度重視印刷監管工作,在規范日常管理基礎上加大行業監管力度。比如,河北省委宣傳部約談各地市宣傳部長和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人,部署“掃黃打非”和印刷復制監管工作。定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對轄區內28家出版物印刷企業法人進行法律法規培訓,石家莊市文廣新局向轄區內出版物印刷企業發放《出版物印刷登記簿》。
雖有各級行政部門重視監管,但檢查中仍暴露出一些監管執法的薄弱環節。有的新聞出版及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監管意識淡漠,不經檢查即主觀推定印刷企業委托手續合法,甚至錯誤地認為只要企業印刷的是正規出版物有沒有手續不重要;還有的不了解到企業檢查的程序,不懂得到企業之后如何檢查,也就發現不了問題,更不清楚發現問題應如何處理。
對部分企業僅憑出版單位蓋章的付印通知單,先加工后補委托手續的違規情況,檢查組當場給予批評,并要求相關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責成出版單位積極配合印刷企業完成相關手續。據印刷企業反映,由于當前供大于求,市場競爭激烈,如印企堅持要求出版單位出具委托書,出版單位可能另覓承印企業。部分出版單位不配合,造成了執行印刷委托制度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