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大利亞《悉尼晨報》11月27日報道:近日,澳大利亞兩大連鎖超市巨頭高斯集團(Coles)和沃爾沃斯集團(Woolworths)被指旗下多個產品包裝抄襲其他品牌,再以低于20%至30%的價格誘導消費者消費其產品。澳大利亞食品與日用品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目前正與聯邦政府就是否將其視為非法行為的有關事宜進行磋商。
理事會主席凱特-卡內爾(Kate Carnell)表示,高斯和沃爾沃斯許多旗下商品,不論從形狀或外觀上看,均和一些名牌商品高度相似。這是一種明顯地仿冒和欺詐行為。再加上超市旗下商品更低的價格優勢,因此消費者很容易被誘使其選擇外形一致而價格更低的商品。
然而,澳大利亞知識產權法和競爭法本身仍存在漏洞,高斯和沃爾沃斯堅稱其無罪,制造商也無法行使其追索權,政府無法將其定罪。
卡內爾先生除了強調完善法律的重要性外,還呼吁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公署(ACCC)制定出一套明確的標準來抑制此類誤導消費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