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包裝是針對包裝“過度”而言的,其實質不只是單純地遏制商品包裝的過度,更有著建立節約型社會和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深層次作用。
1.從可持續發展層面看
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指社會經濟發展必須同自然環境及社會環境相聯系,使經濟建設與資源、環境相協調,使人口增長與社會生產力發展相適應,以保證社會實現良性循環發展的長遠戰略。包裝本身并沒有錯,關鍵在于過度包裝會消耗過多資源,不僅增加生產者生產成本和消費者的購買成本,而且廢棄物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影響經濟的持續發展。據報道,全國600多座城市當中,有200多座被各種垃圾包圍,其主要原因就是包裝過度,目前城市生活垃圾體積的30%是由各種包裝物構成的。同時包裝垃圾處理問題,對垃圾的回收、分類、再利用,也是一筆很大的支出,需要國家每年投入大筆資金。而一些無法降解的化工產品,更是對我們生存環境帶來持久的危害。目前對生活垃圾最有效的處理法是做到減量化、資源化、循環化,其中減量化居于治理之首。有限的資源正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桎梏,只有在源頭上減少包裝廢棄物,才能減輕后續治理的負擔,使垃圾污染環境問題得到有效控制。
2.從世界發達國家倡導適度包裝立法趨勢看
世界各國特別是一些發達國家以保護生態自然環境和人類健康為由,通過立法制訂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倡導適度包裝。德國是世界上最早推崇包裝材料回收的國家,并率先制定了循環經濟法。德國在10年前就開始倡導商品的“無包裝”和“簡單包裝”,強調包裝要無害于生態環境、人體健康和循環利用或再生,從而節約資源和能源。在韓國,政府引入強行性法律規范對過度包裝予以指引。過度包裝行為被視為一種違法行為,廠商如果不依照政府規定,減少產品的包裝比率和層數,最高會被罰款300萬韓元。為防止欺騙性包裝,日本制定了《包裝新指引》。另外,日本東京規定的《商品禮盒包裝適當化細要》中也規定,包裝容器中的間隙,原則上不可超過整個容器的20%;商品與商品之間的間隙必須在1厘米以下;商品與包裝箱內壁之間間隙必須保持在5毫米以下;包裝費用必須在整個產品價格的15%以下。
此外,美國、加拿大對過度包裝有著明確的界定。還有很多國家要求制造商、進口商與零售商負起將包裝材料回收利用與再制造的責任。丹麥還率先實行了“綠色稅”制度等等。縱觀西方立法,為了遏止過度包裝,倡導適度包裝,都先后制定了嚴格的法律。
3.從適應國際貿易標準上看
經濟一體化使國際經濟交往越來越頻繁,國際貿易的自由度越來越大。但是許多發達國家構筑綠色壁壘,以限制無綠色標志產品的進口。綠色壁壘是指在國際貿易領域,發達國家通過立法,制定繁雜的環保公約、法律、法規和標準、標志等形式對商品進行準入限制,是一種非關稅壁壘。其中環保包裝制度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綠色壁壘一經提出,就受到普遍關注。它廣泛沖擊著我國農產品、醫藥、服裝等的出口,許多國家還利用ISO14001環境管理標準來拒絕或限制進口。另外,為促進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協調,WTO有關協議中包含了許多環境條款。在中國加入WTO之后,我國企業對產品的過度包裝無疑會在外貿中受到排擠,處于競爭劣勢。企業要想走出國門出口貿易,也必須樹立起綠色營銷的理念,在商品包裝中貫徹適度包裝、綠色包裝的理念。
4.從企業長遠發展上看
包裝除了防止商品在流通過程中受到損壞,還可以提高商品的檔次,增強商品在市場上的銷售競爭力。企業依靠商品過度包裝,短期內可能會達到吸引消費者,擴大商品市場占有率的目的,帶來高額利潤。但企業不是靠內在質量占領市場,而是靠包裝來取悅甚至迷惑消費者,造成“特等包裝,一等價格,二等質量”畸形的市場行為。從長遠看,隨著消費者越來越理性,對產品價值的判斷,對環境的關愛,對倫理消費的實行等都使得產品的包裝應適度,才能滿足消費者的核心需求,贏得消費者的忠誠。過度包裝將嚴重損害企業的信譽形象,使企業喪失核心競爭力,最終影響企業的長期發展。
5.從滿足消費者需求看
過度包裝迎合了一小部分消費者的需求,對大多數消費者來說,則構成欺詐。消費者尤其是虛榮性消費者,是商品過度包裝最直接的受害者。商品過度包裝主要出現在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行業,這些行業的商品大多屬于后驗商品,消費者通常依賴包裝判斷商品價值。廠家為獲取高額利潤,通過增加包裝成本,夸大包裝功能,把巨額包裝費用轉化為產品附加值,強加給消費者,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產品憑借過度包裝的視覺沖擊力,給人以高檔的假象,消費時才發現,高價購買的不是產品本身,而是一堆無用的由泡沫和硬紙組成的包裝物。對大多數消費者來說,消費者是沖著產品的質量購買的,消費者需要的是產品本身,而不是只有一次性的使用價值的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