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聞網5月31日訊(呂早昆) 報載,賣水果的鄧先生去批發市場批發枇杷,過稱一稱,40斤一件的枇杷,光包裝和筐里面的衛生紙就有10斤。
40斤一箱的枇杷包裝紙就有10斤,是為了防震還是欺詐?按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國家標準來看,“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20%”。而包裝紙10斤占枇杷40斤的25%,顯然不合規范。
“人靠衣裝馬靠鞍”,商品離不開包裝。好的包裝不僅能給運輸、銷售、保存和使用帶來方便,而且還具有對商品外觀進行裝飾、美化的功效,有利于品牌的推廣。但令人遺憾的是,越來越多的商家競相在商品包裝上玩花樣。如有的在商品外包裝上一味追求新奇,把消費者關心的商品名稱、產地、標簽等主要內容丟掉了;有的在商品內包裝上耍歪點子,增加商品重量,欺詐消費者,使消費者感到“櫝”比“珠”還貴。這樣做,不僅增加了商品成本,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而且污染了環境,浪費了寶貴的資源。